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202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合伙人的退伙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5-14

想要在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必然少不了每天的坚持。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高效备考,网校为大家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赶快来学今天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吧!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

知识点:合伙人的退伙

退伙的情形:

(1)自愿退伙:是指合伙人基于自愿的意思表示而退伙,自愿退伙可以分为协议退伙和通知退伙两种;

(2)法定退伙:是指合伙人因出现法律规定的事由而退伙,非基于合伙人的主观意愿产生的,又称为当然退伙;

(3)除名:当合伙人出现法定事由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时,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将该合伙人开除出合伙企业。

1.协议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④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通知退伙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注意】通知退伙的三项条件同时满足,即未约定合伙期,提前通知时间及退伙无不利影响。

3.违法退伙的赔偿责任

合伙人违反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4.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除名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6.退伙后的责任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不能以合伙协议或其他形式排除义务。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之战已然打响。还没有开始准备吗?没有头绪,没有时间,没有精力?加入网校和众多的学员一起学习呀~课程详情>>  购课学习>> 所有的不愉快都交给我们吧,你只负责走上人生巅峰就好了。拿下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你就是人生赢家!

相关推荐:

会计荣登短缺职业排行榜!没有中级会计证如何脱颖而出?

VIP签约特训班荣耀回归~考生好评如潮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试题及答案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4中级-畅学旗舰班

14位师资全享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