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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保险合同的分类(5.26)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5-26

 中级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保险合同的分类(5.26)

保险合同的分类

  (1)足额保险合同: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即以保险标的的全部价值投保所签订的保险合同。如果保险标的遭受全部损失,保险人即按保险金额赔偿;如为部分损失,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2)不足额保险合同(又称低额保险)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3)超额保险合同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为了让考生有充足的时间备考,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已抢先开通(免费试听>>)!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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