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21审计师考试工作通知公布!6月4日至14日报名
摘要:河南省2021年审计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4日9﹕00至6月14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00。
关于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省直及中央驻豫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和《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21〕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初、中、高级统一在10月10日(星期日)考试。
初、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 0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 0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 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条件
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关于深化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84号)的规定以及《〈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审人发〔2003〕4号)《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的要求实施。具体报考条件详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见附件2)。
各省辖市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加强考生属地化管理,考生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获得资格证书条件
初、中级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全国审计考办颁发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全国范围三年有效);符合河南省本年度使用标准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联合下发合格人员名单通知(一个评审年度有效)。
四、报名办法
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考生作出承诺后,也可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申请,撤回承诺申请的考生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和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
适用并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生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
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现场人工核查流程见下文“现场人工核查”。
五、报名时间、程序、资格核查、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4日9﹕00至6月14日17﹕00。
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核查。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预处理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
若为已注册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资格考试时使用。
3.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请点击“报名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考生报名确认后如需修改信息须撤回承诺申请,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缴费成功后不能修改任何信息)。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考生须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
(三)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考生承诺内容开展核查。资格核查由省、市两级审计部门负责。资格核查分网上在线核查、现场人工核查和免予核查三种方式。
1.网上在线核查
(1)考生提交注册信息后,对考生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考生方可继续报名。
(2)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完成后,考生方可继续报名。
2.现场人工核查
(1)核查对象: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考生;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考生;撤回承诺申请的考生。
(2)现场人工核查时间。2021年6月7日至6月16日期间进行。省辖市现场资格核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省辖市审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确定;省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至6月16日。
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属地审计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3)现场人工核查时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主管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4)现场人工核查安排。省直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省审计厅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现场核查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27号省审计厅803室;联系电话:0371-65648385)。省审计厅将现场人工核查通过人员的《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核查通过人员汇总审批表》(见附件1,以下称《汇总审批表》)和《资格考试报名表》于2021年6月17日前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中国中原人力资源产业园主楼1617房间,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
各省辖市及各省直管县(市)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省辖市审计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省辖市审计部门将现场人工核查通过人员的《汇总审批表》、《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送交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通过现场人工核查的考生状态在网上设置为“资格审核通过”,并于2021年6月18日前将《汇总审批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
网上报名结束后,省、市两级审计部门要及时到省市两级人事考试机构领取考生上传的相关证件扫描件。
(四)免予核查
1.免予核查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已经作出承诺的;二是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三是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
2.对于免予核查的考生,资格核查部门将在考前、考中、考后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在考试合格标准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计部门完成对成绩合格考生的报名资格核查工作。由于被核查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被核查人员务必在次年该项考试报名前接受核查,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应接受并配合资格核查部门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缴费时间及办法
1.缴费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00。
考生必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缴费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银联卡。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3〕1346号)的规定,参加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业务考试的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60元;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05〕52号)参加初、中级资格考试的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45元。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网上缴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地址: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中国中原人力资源产业园区1502,房间电话:61612532)。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个人领取发票,只需带本人身份证;单位领取发票时须自行汇总本单位缴费考生信息并加盖公章。
(六)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1年9月30日9﹕00至10月10日14﹕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监督监管及虚假承诺处理
(一)监督监管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资格核查部门依法依规对考生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随机抽查、考后核查等方式对考生承诺内容开展核查。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由省审计厅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
(二)虚假承诺处理
1.考试前,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考试大纲
使用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的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资格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审计署官网()主页“公共服务”栏目内的“审计考试”专栏。2021审计师考试大纲>>
八、资格证书办理
考生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核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验证职业资格证书。纸质证书下发后,省、市两级审计部门负责证书发放事宜。
九、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校对考生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考生在网上提交信息时,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答题卡和试卷上所填姓名必须与准考证、身份证上姓名相同。
(三)《汇总审批表》是省人事考试中心确定考生是否通过现场人工核查和能否缴费的依据。省、市两级审计部门和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务必核对准确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否则,将影响考生网上缴费。
(四)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六)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为减少考生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考生须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生须严格按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新闻动态栏目查询)及考点城市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八)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2021年12月31日前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审计厅
2021年5月27 日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1).doc
附件2: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说明.doc
附件2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说明
一、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关于深化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84号)等的规定,参加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年;
3.具备双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
4.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
5.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
6.高中毕业,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0年。
(六)报名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4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6年。
通过会计、经济、统计、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或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职称,参加高级审计师考试时,可以视同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审计师职称。
二、“审计相关工作”“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的界定
审计工作主要包括从事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内部控制稽核和风险管理岗位工作。在财政、财务、会计、工程、高等教育或研究等岗位工作且有审计实践经验的,可以作为从事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或工作登记部门确认,其他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的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计部门负责解释。
三、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可以计算年限的时间一般在参加工作、担任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岗位之后起算,离开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岗位后结束,具备相应学历学位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四、港澳台、外籍居民报考要求
港澳台、外籍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外籍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报考优惠条件、免试条件
“三区三州”等地区及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计部门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设立优惠政策放宽学历、任职年限、职称资历等报考条件,对取得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等人员免试部分科目。具体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计部门负责解释。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