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中级《审计理论与实务》内部审计的审计报告(第三节)
下文为2020年中级《审计理论与实务》第一部分第九章第三节的知识点,还未开始2021年中级审计师考试备考的同学可参考以下内容,提前学习,其他章节内容小编将为大家陆续更新,请大家持续关注!
第02讲 内部审计的审计报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
第三节 内部审计的审计报告
一、内部审计报告的含义
内部审计报告是指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审计计划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就被审计事项做出审计结论,提出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的书面文件。
二、内部审计报告的基本要素
1.标题:明确反映被审计单位名称和审计事项的主要内容。
2.收件人:应当是对审计项目有管理和监督责任的机构或人员。
3.正文:审计概况、审计依据、审计发现、审计结论、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等内容。
4.附件:是对审计报告正文进行补充说明的文字和数字材料。
附件应当包括针对审计过程、审计中发现问题所做出的具体说明、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等内容。
5.签章。内部审计报告应当有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签名或内部审计机构的公章。(2020年变化,取消项目负责人)
6.报告日期。一般采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送出日,但是某些情况下需使用相关日期,比如因采纳组织主管负责人的某些修改意见等。
7.其他事项。应当声明内部审计是按照内部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的。
三、内部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
审计概况:总体情况的介绍和说明,如立项依据、背景介绍等
审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内部审计准则等、组织内部规章制度等规定。
审计发现:对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实施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结论:对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评价。
审计意见:即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的处理意见。
审计建议:对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改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建议。
四、内部审计报告的编制、复核与报送
审计组→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编制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审计项目负责人→核实,必要时修改审计报告。
修改后→连同反馈意见报送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复核。
内部审计机构→提交被审计单位和组织适当管理层,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纠正措施。
内部审计机构发现已经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重要错误或遗漏→修改、提交更正后报告。
内部审计机构→审计报告及时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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