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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审计师《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复习: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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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审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中级审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了中级审计师考试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人民法院不受理的情形: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实施戒严和总动员等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抽象行政行为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6.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7.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9.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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