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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人力》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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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告诉自己一次,既然选择了中级经济师人力考试,那就不要害怕困难,坚持学习!正保会计网校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中级经济师《人力》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准备报考2020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的同学们赶快来看看吧!

中级经济师《人力》知识点

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范围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实施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7.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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