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经济师考试《中级财政税收》知识点:国债的偿还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整理
2014-03-06
普通
201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备考开始啦,网校特别整理了中级财政税收专业教材的重点知识点,希望您提前掌握,以迎接201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
第四节 国债的偿还
一、掌握国债的偿还方式
分期逐步偿还法、抽签轮次偿还法、到期一次偿还法、市场购销偿还法、以新替旧偿还法。熟悉各种国债偿还方法的具体适用环境。
二、掌握国债的付息方式
按期分次支付法 | 多适用于期限较长或在持有期限内不准兑现的债券 |
到期一次支付法 | 多适用于期限较短或超过一定期限后可随时兑现的债券 |
三、掌握偿债的资金来源
1.设立偿债基金 | 也称为“减债基金”。从历史经验看,设立偿债资金弊多利少 |
2.依靠财政盈余 | 实属理论上的假设 |
3.编制预算列支 | 表面看似稳妥,在实践中会遇到种种问题 |
4.举借新债 | 既有理论上的合理性,也有实践上的必然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