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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经济师考试《中级财政税收》知识点:教育费附加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整理 2014-03-04
普通

201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备考开始啦,网校特别整理了中级财政税收专业教材的重点知识点,希望您提前掌握,以迎接201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

第八节 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一、教育费附加的缴纳人和征收范围

负有缴纳“三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教育费附加。

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3%

三、教育费附加的征收依据和计算

(一)征收依据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三税税额之和。

(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应纳教育费附加=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征收比率

四、教育费附加的减免

(1)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2)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而发生的退税,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

【例题1·单选题】下列关于教育费附加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教育费附加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B.按照《国务院关于教务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问题》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征收比率

C.对海关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D.对于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

【答案】B

【解析】现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比率为3%,实行全国统一征收比率。

【例题2·多选题】下列( )适用定额税率。

A.房产税

B.契税

C.车船税

D.城镇土地使用税

E.资源税

【答案】CDE

【解析】房产税和契税实行的是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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