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答疑精华:合同的分类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7-09-18
普通
2017年中级经济师备考期间,网校学员在学习中也有很多的疑问,下面是网校小编整理的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答疑精华:合同的分类,希望对您学习有帮助。
下列合同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
A.借用合同
B.委托合同
C.技术合同
D.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实践合同是指除了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有一方当事人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成立的合同,也称为要物合同,如保管合同、借用合同。
学员提问:合同分类的各种合同请老师举例说明,要式和不要式合同各有什么,还有其他合同各有什么?
网校老师回复:
双务合同: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相互负有义务。(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
单务合同:一方只负有义务,另一方只享有权利。(如借用合同、赠与合同)
诺成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如买卖合同)
实践合同:需要有一方当事人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成立。(如保管合同、借用合同)
有名合同:《合同法》分则明文规定的十五类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赠与合同等)
无名合同:《合同法》分则明文规定的十五类合同之外的合同。
要式合同:合同法中规定好特定格式的合同。(如借款合同)
不要式合同:合同法中没有规定特定格式的合同。(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保管合同)
主合同:不依赖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如借款合同)
从合同: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合同(如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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