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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识点: 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法律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4-16

    前行的路,不怕万人阻挡,只怕自己投降!准备报考2020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的同学们,你们准备的如何了?以下为大家整理的是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中涉及法律知识等内容,请大家持续关注!

    中级经济师知识点

    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

    “经济法”与“调整经济的法”区别

    1.“经济法”:与民法、商法、行政法,刑法等部门法并列的一个法律部门,是现代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调整经济的法”:一国所有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其他法律制度

    专利权

    (一)专利权的主体

    1.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

    职务发明创造:执行本单位的任务、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

    2.发明人或设计人:非职务发明创造

    3.受让人

    4.外国人

    5.共同发明人或者共同设计人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一)劳动合同的类型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类型。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10年、两次)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如下原则:

    1.合法原则

    2.公平原则

    3.平等自愿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三)劳动合同的条款(必要条款和选择性条款)

    劳动合同的选择性条款包括:

    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对象包括:

    1.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

    2.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农民;

    3.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

    (二)消费者的权利

    1.安全保障权:这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

    2.依法求偿权:弥补消费者损害的必不可少的救济性权利。求偿主体包括:

    (1)商品的购买者、使用者;

    (2)服务的接受者;

    (3)第三人,即消费者之外的因某种原因在事故发生现场而受到损害的人。求偿内容:人身损害赔偿(生命健康和精神)、财产损害赔偿(直接损失和既得利益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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