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级经济师金融专业知识点预习:证券发行承销的概念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5-05-22
普通
2015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时间:11月7日,经济师考试报名集中在6-8月,2015年经济师备考已经拉开帷幕,网校整理了中级经济师考试金融预习资料,供大家预习参考,祝大家梦想成真!
证券发行承销的概念
1.证券发行承销的含义
证券承销:指在证券发行过程中,投资银行按照协议帮助发行人推销其发行的有价证券的活动。
2.证券承销的方式
(1)包销:承销商要承担证券销售和价格的全部风险。
(2)尽力推销(代销):承销商不承担发行风险。此方式下,投资银行与发行人之间是代理关系,投资银行只收取手续费。
(3)余额包销:通常发生在股东行使其优先认股权时。
3.首次公开发行与股权再融资
(1)首次公开发行,简称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指股票发行者第一次将其股票在公开市场发行销售。
(2)股权再融资,简称SEO(Seasoned Equity Offering),指股票已经公开上市,在二级市场流通的公司再次增发新股。
【例1·单选题】在上市公司以增发新股融资时,现有股东按目前持有股份比例优先认购后,如果股票尚有剩余,承销商将买进剩余股票,再转售给其他投资者,则该新股发行的承销方式是( )。
A.全额包销
B.尽力推销
C.余额包销
D.混合推销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余额包销的概念。余额包销通常发生在股东行使其优先认股权时,即需要在融资的上市公司增发新股前,向现有股东按目前持有股份比例提供优先认股权,在股东按优先认股权认购股份后若还有余额,承销商有义务全部买进这部分剩余股票,然后再转售给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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