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基金财产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
①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消
②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消
③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宣告破产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A.①②③④
B.①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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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本题考查基金财产的独立性。基金财产的独立性包括基金财产本身的独立性以及基金财产债权债务的独立性,对证券投资基金活动的要求体现在下列方面:(1)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4)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5)基金财产的债务由基金财产本身承担,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其出资为限对基金财产的债务承担责任。(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的罚款、罚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参见教材P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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