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证券从业 > 复习指导 > 试题中心 > 证券法律法规

证券从业《证券法律法规》经典试题:企业债券募集办法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3-04-24

努力到无能为力,拼搏到感动自己!正保会计网校为您提供证券从业试题练习免费练习,希望对您备考证券从业有帮助!以下是证券从业《证券法律法规》试题练习,快来练习吧~

单选题

根据《最髙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谁的规定(二)》第五条规定,虚增或者虚减营业收入达到当期营业收入总额( )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A、30% 

B、20% 

C、35% 

D、40%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条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非法募集资金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2)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资产总额30%以上的;(3)虚增或者虚减营业收入达到当期营业收入总额30%以上的;(4)虚增或者虚减利润达到当期利润总额30%以上的;(5)隐瞒或者编造的重大诉讼、仲裁、担保、关联交易或者其他重大事项所涉及的数额或者连续12个月的累计数额达到最近一期披露的净资产50%以上的;(6)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100万元以上的;(7)为欺诈发行证券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8)为欺诈发行证券向负有金融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或者人员行贿的;(9)募集的资金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10)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点击进入“试题练习——免费在线测试”>>

证券从业:试题练习《金融基础》(04.24)

证券从业试题练习题目都是网校老师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题都会有相应知识点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议您做完题之后再去查看答案。试题练习还提供专业点评,每周根据大家的测试结果,对于正确率较低的题目进行一下点评,以帮助大家理解。祝大家考试顺利!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热销好课

机考模拟系统

机考模拟系统

全真模拟+精选试题+配套答疑

了解详情480元/2科

关注公众号

正保金融大讲堂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