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证券从业 > 复习指导 > 试题中心 > 证券法律法规

证券从业《证券法律法规》每日一练: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2021.11.27)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1-11-29

自己丰盛才感知世界丰硕,自己成功才感悟生命壮观!正保会计网校为您提供证券从业每日一练免费练习,希望对您备考证券从业有帮助!以下是证券从业《证券法律法规》每日一练,快来练习吧~

单选题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条规定,有关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下列涉嫌的情形中,不应予立案追诉的是( )。

A、造成股东、债权人或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100万元的 

B、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迖到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的20%的 

C、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的40%的 

D、未按照规定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担保、关联交易或者其他重大事项所涉及的数额或者连续12个月的累计数额占净资产60%的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30%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选项B错误。

点击进入“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

证券从业:每日一练《金融基础》(11.27)

证券从业每日一练题目都是网校老师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题都会有相应知识点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议您做完题之后再去查看答案。每日一练还提供专业点评,每周根据大家的测试结果,对于正确率较低的题目进行一下点评,以帮助大家理解。祝大家考试顺利!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热销好课

机考模拟系统

机考模拟系统

全真模拟+精选试题+配套答疑

了解详情480元/2科

关注公众号

正保金融大讲堂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