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证券从业 > 复习指导 > 备考经验

201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交易》预习:连续竞价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4-01-06

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二章 证券交易程序

知识点十二:连续竞价

1.概念

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

按照我国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无撤单的情况下,委托当日有效。另外,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未能成交的买卖申报,自动进入连续竞价。深圳证券交易所还规定,连续竞价期间未成交的买卖申报,自动进入收盘集合竞价。

2.成交价格确定原则

(1)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相关链接:

201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交易》预习知识点汇总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热销好课

机考模拟系统

机考模拟系统

全真模拟+精选试题+配套答疑

了解详情480元/2科

关注公众号

正保金融大讲堂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