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二章 证券交易程序
知识点九:委托受理、执行与委托撤销
(一)委托受理(掌握)
![委托受理](/upload/html/2014/01/06/nihuiqinec8b055fc5db432ba8d0d33444a17067.jpg)
(二)委托执行(掌握)
![委托执行](/upload/html/2014/01/06/nihuiqin865ef77cfe5442c0bba3ac498d658cf5.jpg)
(三)委托撤销(熟悉)
1.撤单的条件
在委托未成交之前,委托人有权变更和撤销委托。一旦成交后,买卖即告成立,成交部分不得撤销。
2.撤单的程序
对委托人撤消的委托,证券营业部须及时将冻结的资金或证券解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