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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发行与承销》预习:股票的估值方法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4-01-02
普通

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五章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操作

知识点四:股票的估值方法

对拟发行股票的合理估值是定价的基础。通常的估值方法有两大类:一类是相对估值法,另一类是绝对估值法。

(一)相对估值法

相对估值法亦称可比公司法,是指对股票进行估值时,对可比较的或者代表性的公司进行分析,尤其注意有着相似业务的公司,以获得估值基础。主承销商审查可比较的公司的二级市场表现,然后根据发行公司的特质进行价格调整,并考虑到为股票上市后的市场表现预留一定的空间等因素。其中最常用的比率指标是市盈率和市净率。

1.市盈率法(简称P/E)

市盈率法是指股票市场价格与每股收益的比率。

(1)市盈率计算公式:市盈率=股票市场价格/每股净收益。(其中,每股净收益通常指每股净利润)

(2)每股净利润的确定方法:全面摊薄法;加权平均法。

全面摊薄法是用全年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得出每股净利润。

加权平均法的计算公式为:

每股净利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年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等公开披露信息中应披露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o-Sj×Mj/Mo-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o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公司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报告期的净利润和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并据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份期权、认沽权证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情况下,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如下:

稀释每股收益

式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

(3)估值。先计算出发行人的每股收益,然后根据二级市场的平均市盈率、发行人行业状况(同类行业公司的市盈率)、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其成长性等拟定估值市盈率,最后根据估值市盈率与每股收益的乘积决定估值。

2.市净率法(简称P/B)

(1)市净率计算公式:

市净率=股票市场价格/每股净资产

(2)估值

首先计算发行人的每股净资产;根据二级市场的平均市净率、发行人的行业情况、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其净资产收益率拟订估值市净率;依据估值市净率与每股净资产的乘积决定估值。

相对估值法的评价:简单易用,可以迅速获得被评估资产的价值;但容易产生偏见。

(二)绝对估值法

绝对估值法也称贴现法,主要包括公司贴现现金流量法(DCF)、现金分红折现法(DDM)。相对估值法反映的是市场供求决定股票价格,绝对估值体现内在价值决定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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