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单位销售手机赠超市购物卡(满3万赠1000购物卡))分录借:应收账款5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50/1.13应交税费(销项)50/1.13*0.13 借:销售费用-预付卡16000 贷:预付账款16000 问题1.分录正确吗?2.不用代扣个税吧?3.赠购物卡用视同销售吗?4.给对方开手机专票,那赠送的购物卡也要开在上面吗还是怎样(卡是不征税)?谢谢老师具体回答一下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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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156****0688 | 提问时间:2024 11/14 13:18
同学你好
分录正确
2.不用代扣个税
3.购物卡赠送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因为购物卡是在购买手机的促销活动中送出,不属于无偿赠送,而是销售附带的优惠。
4.赠送的购物卡不需要开在手机销售专票上。可以在发票备注栏或者单独的销售清单中注明促销活动赠送购物卡的情况。购物卡按不征税项目处理
2024 11/14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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