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一般纳税人,2023年开了一张发票,借:应收账款 32000,贷:主营业务收入31683.17,应交税费-销项税 316.83 。2024年发现开票信息有误,把2023年开的这张发票红冲了,又重新开了一张蓝字发票。那对红冲发票是借 应收账款 -32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1683.17,应交税费-销项税 -316.83,然后再对蓝字发票这样做账借 应收账款 32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1683.17,应交税费-销项税 316.83这样处理是否正确?是否也可以不用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写主营业务收入就可以?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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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0306323 | 提问时间:2024 11/07 10:00
你好!你的处理是正确的。如果企业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可以不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2024 11/07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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