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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财政直接支付 申请财政专户付维修公司5000元 财务会计 借 其他应收款 5000 贷 财政拨款收入 5000 预算会计 借 资金结存 5000 贷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5000 实际发生维修费用4000元 对方把1000转回我方财政专户 财务会计 借 管理费用4000 财政拨款收入 1000 贷其他应收款 5000 预算 借 事业支出 4000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1000 贷 资金结存 5000 冲减1000元的拔款收入,会计处理是否合适
747491572 | 提问时间:11/06 11:07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这种会计处理是合适的,原因如下: 财政直接支付且通过财政专户核算的初始处理 当申请财政专户支付维修公司 5000 元时,财务会计将其确认为其他应收款,同时确认财政拨款收入,因为此时资金已从财政角度安排,单位有了收款权利和收入确认条件;预算会计相应增加资金结存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如实反映预算资金的流入和可支配情况。 实际发生费用及资金退回的处理 在实际发生维修费用 4000 元且 1000 元转回财政专户时: 财务会计方面,将实际发生的 4000 元计入管理费用符合支出的受益原则,而将退回的 1000 元冲减财政拨款收入,是对之前确认收入的调整,因为这部分资金最终未实际使用,借贷方的其他应收款 5000 元也完成了冲销。 预算会计中,事业支出 4000 元反映了实际的预算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增加 1000 元是对预算资金流入的调整,与资金结存的 5000 元冲销保持了预算会计的平衡。
11/06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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