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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说,请问公司聘用退伍军人,税收政策上有什么优惠吗吗
65574697 | 提问时间:10/30 13:40
刘艳红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公司聘用退伍军人在税收政策上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享受主体: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 608 号)的规定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 优惠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 3 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 9000 元,最高可上浮 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如果企业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上述税费为限;实际应缴纳的上述税费大于核算减免税总额的,以核算减免税总额为限。纳税年度终了,如果企业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企业工作不满 1 年的,按月换算减免税限额,计算公式为:企业核算减免税总额=Σ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月份÷12×具体定额标准。 申报流程: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填写相关人员信息采集表,然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税(费)清册-按期应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一般纳税人适用)”,点击主表右上角“企业退役士兵采集”,在主表相应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相关栏次(二、减税项目增行选择相应减免性质代码)进行填报。在办税服务厅办理增值税申报时填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写主表免税销售额栏次,并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减税项目。 留存资料:企业需要将以下资料留存备查: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企业与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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