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总公司是海南的,在广西设立了分公司分管广西片区的业务,但是甲方的合同是跟总公司签订的,广西片区的员工工资是由分公司发放和缴纳社保公积金。这样总公司和广西分公司可以签订业务分管合同,并由分公司向总公司开票支付费用吗? 广西分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业务是安保服务合同。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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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0 | 提问时间:10/25 10:16
你好,能直接分公司签订合同吗?分公司直接签订合同,然后分公司给他开发票,就不要用总公司来做了。
10/25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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