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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这两道题,前面那道题捐款的可能全额扣,后面这道题为啥又只能扣应纳税所得额的30%呢
m52494718 | 提问时间:2024 10/22 08:36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同学你好 一、第一道题全额扣除的原因 第一道题中,张某通过当地教育局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对于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这是国家为了鼓励对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支持而给予的特殊优惠政策。 二、第二道题限额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 30%)的原因 王某向贫困地区捐赠,没有特殊政策规定可以全额扣除。一般情况下,个人对除特定对象(如农村义务教育等)外的捐赠,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扣除,通常为 30%。 这是为了在鼓励个人公益捐赠行为的同时,也确保税收的合理性和稳定性,避免因无限制的大额捐赠扣除而过度减少国家税收收入。 所以,不同的捐赠对象和政策规定导致了两道题中捐赠扣除方式的不同
2024 10/22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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