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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比如客户办理加油卡充值1000元,赠送50元,售价为2元/1升,成本为1.5元/升,客户在1月加油400元,客户在2月加油650元,这个1月确认收入400/1.13,1月结转成本200*1.5,二月确认收入600/1.13,2月结转成本325*1.5,这里的赠送50元 可以理解成折扣销售吗
m7852_87568 | 提问时间:2024 10/17 15:20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这里的赠送 50 元可以理解为商业折扣的一种形式,类似于折扣销售。 在这种情况下,客户实际支付 1000 元,可获得 1050 元的加油权益。在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上,可以按照商业折扣的原则进行处理。 从会计角度看,按照客户实际消费的金额确认收入,并根据实际消费对应的成本进行结转是合理的做法。 从税务角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 号)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赠送的 50 元在销售时体现为折扣,且符合发票开具要求,那么在计算增值税时可以按照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
2024 10/17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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