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工程公司,平时业务是单位A将工程款给总包B,B将工程款给分包单位我们,我们给工人发工资
因为国家要求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原因,现在A将部分工程款打到了B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上,B为了能用这部分钱要求直接跨过我们,直接由B给我们的工人发工资,而且要求我们对这部分开9的票!1:这个工资产生的个税谁来代扣?要求我们代扣,他们发。2:这个票能开吗?他代发工资,我们怎么可能给他开票呢?产生的应收也回不来啊?求高手解答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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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EVA | 提问时间:10/10 17:24
一、关于工资产生的个税代扣问题
一般情况下,个人所得税应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代扣代缴。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 B 公司直接给工人发工资,从法律规定角度看,B 公司应作为支付所得的一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关于开票问题
如果 B 公司要求直接跨过你们给工人发工资,同时要求你们开具 9% 的发票,这种做法存在一定问题。
如果你们与 B 公司存在真实的工程分包业务关系,正常情况下应该是你们按照工程进度等情况向 B 公司提供工程服务并开具发票,B 公司向你们支付工程款。
现在 B 公司直接给工人发工资并要求你们开票,这不符合正常的业务流程和税务规定。你们不应在这种情况下开具发票,因为这可能导致业务与发票不匹配,引发税务风险。
同时,由于 B 公司代发工资,你们没有实际收到对应的工程款,开具发票后会产生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10/10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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