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A成立了一家公司,拉我们其他3人合伙经营,也就是公司加上A一共4个人。有业绩了,就得一定比例分成,现在目前A说让我们其他三人办理三个营业执照,后期分成发工资,就是A的公司对我们BCD三家公司来发放,公对公,说这样可以合理避税,想问下是这样产生的税少,还是BCD不办理营业执照,以A的公司给其他三人以员工个人身份发工资产生的税少?怎样会合理些?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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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7 | 提问时间:09/30 20:46
您好,这个的话,是属于他们三个不办理营业执照,以A的公司给其他三人以员工个人身份发工资产生的税会少点
09/30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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