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份支付的费用计算中,这里采用的是累计的方法。
第一年,因为是第一年,按照时间进度计算当年应确认的费用占总等待期费用的比例为 1/2(等待期为三年,第一年过去,时间进度为 1/2)。
第二年,计算的是两年累计应确认费用占总等待期费用的比例为 2/3(即两年时间在三年等待期中所占比例),然后减去第一年已经确认的费用,得到第二年应确认的费用。
第三年,直接计算三年全部应确认的费用,再减去前面两年已经确认的费用,得到第三年应确认的费用。而不是按照第一年 1/3、第二年 1/2、第三年 1 这样的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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