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在公允价值模式下,按当时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余额结转到其他业务成本。借:其他业务成本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贷:公允价值变动。
这样子的话,他的公允价值变动就结算到其他业务成本,累计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也结算到其他业务成本,借:其供应价值变动损益,贷:其他业务成本,公允价值主动一件一负结转到其他业务成本,最后其他业务成本一正一负不就等于 0 ,抵销了吗?
这个地方我有点不太理解。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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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80258768 | 提问时间:09/02 08:38
在公允价值模式下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虽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累计的公允价值变动最终都结转到了其他业务成本,但它们并不是简单的抵销为 0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在资产持有期间,由于公允价值的变动而产生的损益。将其结转至其他业务成本,主要是为了更完整地反映整个投资性房地产从取得、持有到处置的全部损益情况。
虽然从数字上看可能一正一负,但它们所代表的经济含义和会计处理逻辑是不同的。这样的结转有助于清晰展示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变动对企业损益的影响,并且符合会计准则对于相关业务处理的要求。
09/02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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