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甲公司 2023
年的财务会计报告经批准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对外报出。报出前有关情况和业务资料如下:
其他资料:
(1)上述产品销售价格均为公允价格(不含增值税);销售成本在确认收入时逐笔结转。除特别说明外,所
有资产均未计提减值准备。
(2)甲公司所得税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适用所得税税率为 25%;假定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
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
(3)甲公司按照当年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判断资料中相关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若不正确,说明理由并编制相应的调整分录。
甲公司在 2024 年 1 月进行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
①2023 年 6 月,甲公司以一项 2022 年 3 月购入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m522090566 | 提问时间:2024 08/26 16:35
同学你好
问题不完整
2024 08/26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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