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是借,减少是贷,可是这两方不都是交税吗,交税那不是减少自己的钱,应该都是记为 贷 才对呀。委托方是付钱的,受托方是收钱的,委托方资金减少,受托方资金增加;为啥委托方不是贷方呢,减少记贷呀;受托方资金增加,不是应该记借方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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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522090566 | 提问时间:08/16 08:41
你好,支付的加工费,受托方借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贷,银行存款。这个是一般纳税人的,
因为进项可以抵扣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它是负债类的科目,借方减少,贷方增加。
这个进项是借方,
他进项增加了,它可以让你的缴纳的增值税减少所以他在借方
08/16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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