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旧货的不是减按2%征收吗?我找不到这个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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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522090566 | 提问时间:08/13 15:53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1)购入时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①2009年以前购入的固定资产;
②2013年8月1日以前购入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
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即:含税售价÷(1+3%)×2%】。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购进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按正常销售货物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2.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08/13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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