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以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的情况——公司僵局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
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 10% 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2021 年单
项选择题)。具体事由如下:
(1)公司持续 2 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 2 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
股东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2. 不得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的情况——另有办法
股东不得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
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