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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我问一下,中央厨房给门店送的库存商品原价买入,原价送出,那么确认收入应该怎么确认?
84784955 | 提问时间:2024 08/08 14:36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如果中央厨房给门店送的库存商品按原价买入、原价送出,在这种情况下,从会计和税务角度来看: 一、会计处理方面 1.通常情况下,这种原价进原价出的行为可以不确认收入。因为没有产生经济利益的流入或流出,收入的确认需要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和谨慎性原则。例如,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物资调拨,如果不涉及外部主体,通常不确认收入。 2.但是,如果从企业整体管理和核算需要出发,也可以根据内部管理规定进行一定的会计处理。比如,为了清晰反映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往来和物资流转,可以进行内部核算的收入和成本确认,但这种确认通常是内部管理意义上的,不影响企业整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税务处理方面 1.在增值税方面:如果是同一企业法人主体内部的中央厨房和门店之间的商品移送,一般不视同销售,无需缴纳增值税。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的行为视同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如果中央厨房和门店在同一县(市)或者属于同一统一核算的企业主体内部,通常不涉及增值税问题。 2.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因为没有实际的经济利益流入和流出,也不存在应纳税所得额的变化,通常也不涉及企业所得税的调整和收入确认问题。但如果企业内部存在不同的独立核算主体(如分公司之间等),且存在特殊的税务管理要求,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总之,对于中央厨房给门店原价买入、原价送出的库存商品,在一般情况下不确认收入,但需要结合企业内部管理需求和具体税务规定进行综合判断和处理。
2024 08/08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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