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咨询您一个问题:7月份开来一张会务费增值税发票20930元,已认证抵扣并且已申报纳税,8月份发现其中20930里面包含了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餐费4933元,所以把7月份的发票冲红并且重新开具了一张4933元的餐费普票,和一张15997元的会务费增值税专票,那么我8月份的凭证应该怎么做?能帮我一步一步具体列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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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2 | 提问时间:08/07 16:03
同学你好,首先要把前面那笔做红冲,并且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后面的正常做分录就好了
08/07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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