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我们是民非企业(民营医院)!患者来住院,交押金1000时:借:银行存款1000贷:应收账款-某某1000;
出院时根据结算单(总费用5000,个人支付2000,医保统筹3000,前期交1000,在补交10000),借:银行存款1000、应收账款-医保局3000、应收账款-某某2000,贷:主营业务收入-住院收入5000,应收账款-某某1000;
次月医保局给结算会按DIP分值结算,比如DIP结算2300,给我们公户打了这些;借:银行存款:2300,贷:应收账款-医保局2300,但这中间差的700怎么做处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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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m25383888 | 提问时间:08/01 11:40
这中间的 700 差额通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如果这 700 元是医保局按照规定不予支付的部分,可能会确认为坏账损失。
会计处理如下:
借:坏账准备 700
贷:应收账款 - 医保局 700
如果这 700 元的差额是由于结算规则的调整或者其他合理原因导致的,且预计未来能够收回,那么可以暂时挂在应收账款 - 医保局科目中,等待进一步的处理或协商。
如果确定这 700 元无法收回,且之前没有计提坏账准备,那么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700
贷:应收账款 - 医保局 700
08/01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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