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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连带补充责任和一般连带责任有什么区别?
m11717666 | 提问时间:07/29 15:53
丁小丁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CMA,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您好! 连带补充责任和一般连带责任的主要区别在于债务范围、‌承担顺序、‌发生原因、‌是否有过错、‌依存的法律关系以及责任的具体执行方式。‌ 债务范围:‌连带补充责任的债务范围是在直接责任人不能承担的范围内的责任,‌而一般连带责任的各债务人之间不分主次,‌对整个债务无条件地承担连带责任。‌ 承担顺序:‌连带补充责任须以连带责任中的主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为前提,‌从债务人只在第二顺序上承担责任。‌一般连带责任则没有承担责任的先后顺序,‌债权人可以不分顺序地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 发生原因:‌连带补充责任的发生原因与一般连带责任有明显区别,‌包括债务承担的顺序不同、‌发生的原因不同、‌是否有过错不同、‌依存的法律关系不同等。‌ 是否有过错:‌在连带补充责任中,‌如果直接责任人逃匿,‌补充责任人先承担全部责任,‌而后获得追偿权。‌而在一般连带责任中,‌责任人之间没有过错,‌都在全部范围内承担责任。‌ 依存的法律关系:‌连带补充责任依存的法律关系与一般连带责任依存的法律关系不同,‌后者涉及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连带责任的区别,‌即依产生连带责任的合同效力的不同。‌ 责任的具体执行方式:‌连带补充责任在执行方式上,‌如果直接责任人不能承担的范围内的责任,‌补充责任人先承担全部责任,‌之后再进行追偿。‌一般连带责任则允许债权人起诉任一人或他们全部并要求任一人承担全部责任。‌
07/29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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