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出租方对租赁期满资产归承租方和不归承租方的租赁开始和租赁期满时的会计账务处理给演示一下吧!谢谢老师了!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刘小玲 | 提问时间:07/23 13:16
租赁期满资产归承租方(融资租赁):
租赁开始日:
借:长期应收款(最低租赁收款额)
未担保余值
营业外支出(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
贷:融资租赁资产(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
营业外收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
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未实现融资收益
租赁期满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优惠购买价)
存在担保余值,不存在未担保余值:
存在担保余值,同时存在未担保余值:
存在未担保余值,不存在担保余值:
担保余值和未担保余值均不存在:无需作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担保余值)
如果收回租赁资产的价值低于担保余值,则应向承租人收取价值损失的补偿金: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担保余值)
未担保余值(未担保余值)
如果收回租赁资产的价值扣除未担保余值后的余额低于担保余值,则应向承租人收取价值损失补偿金: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未担保余值(未担保余值)
收回租赁资产的常见情况及账务处理如下:
优惠续租租赁资产: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则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如果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未按租赁合同规定续租,出租人应向承租人收取违约金,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同时将收回的租赁资产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留购租赁资产:当承租人行使了优惠购买选择权时,账务处理为:
租赁期满资产不归承租方(经营租赁):
租赁开始日:无需进行特别的账务处理。
租赁期间:
取得租金:采用直线法或更为系统合理的其他方法将其计入“租赁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初始直接费用:一般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应当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出租人提供激励措施:如果提供免租期,出租人应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收入;如果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应将该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租赁期满时:无需进行特别的账务处理,只需关注是否续租等后续情况。如果续租,继续按照经营租赁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如果不再续租,也无需额外的账务处理。但如果存在承租人违约等情况,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认相关收入或损失。
07/23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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