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6-2020年末不是1.5年的折旧吗 不要小林老师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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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80258768 | 提问时间:07/23 09:14
我觉得上面的答案不对呢
2019 年该固定资产应计提的折旧金额 =400×2÷10×6÷12 =40(万元)
2020 年应计提的折旧金额 =(400 - 40)×2÷10 = 72(万元)
两年共计提折旧 =40 + 72 = 112(万元)
应调减未分配利润的金额 =112×(1 - 25%)×(1 - 10%)= 75.6(万元)
在双倍余额递减法中,年折旧率 =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月折旧额 =固定资产净值×年折旧率÷12。需要注意的是,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到期的前两年内,要将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在这个案例中,2019 年 6 月购入并开始使用固定资产,那么 2019 年需计提折旧的月份是 7 月至 12 月,共 6 个月;2020 年为一整个会计年度。通过计算两年的折旧额之和,再考虑所得税和盈余公积的影响,就能得出未分配利润应调减的金额。
07/23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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