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两家公司(A、B公司),A公司向甲公司购买材料签订合同,然后卖给乙公司,已经付了一半的款给甲公司,现在准备B公司接着付款,乙公司已经基本八张结清给A公司了,A也开票给了乙公司,对材料进行了暂估入库处理,这种情况要怎么办,会计要怎么做账合理,或者会计如何说服老板用A付款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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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130****1207 | 提问时间:07/22 10:14
在这种情况下,从会计处理和合规性的角度来看,最好还是由 A 公司继续完成对甲公司的付款。
如果老板坚持让 B 公司付款,会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说服老板:
1.合同主体一致性:A 公司与甲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主体是 A 公司。由 A 公司付款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
2.财务核算清晰:保持 A 公司的采购和销售业务在资金流上的一致性,有助于财务核算的清晰和准确,方便进行财务分析和审计。
3.税务风险:不同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可能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如果没有合理的商业解释,可能会带来税务风险。
如果最终还是由 B 公司付款,会计处理可以参考以下方式:
A 公司方面:
1.购买材料暂估入库时:借:原材料(暂估)贷:应付账款 - 甲公司
2.已支付一半款项给甲公司时:借:应付账款 - 甲公司贷:银行存款
3.B 公司代付款给甲公司时,作为 A 公司的借款处理:借:应付账款 - 甲公司贷:其他应付款 - B 公司
B 公司方面:
借:其他应收款 - A 公司
贷:银行存款
07/22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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