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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同属于一个总公司,两个分公司都是非独立核算的,其中一个分公司现在要注销,账面上的固定资产要转到另外一个分公司去,转出的固定资产算不算销售收入?要不要交增值税?分公司账上的钱和未分配利润要转回总公司,分公司和总公司的账面应该怎么处理?
我乐意 | 提问时间:07/19 11:52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同属于一个总公司的两个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其中一个分公司要注销,将账面上的固定资产转到另外一个分公司,这种情况不算销售收入,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由于两个分公司都非独立核算,因此可视为一个整体,固定资产只是在内部进行调拨,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 分公司账上的钱和未分配利润要转回总公司,分公司和总公司的账面处理方式如下: 分公司: 账上的钱:分公司在注销前,应将货币资金转回总公司。企业所得税口径总分公司汇总数据申报,所以分公司注销的货币金结转至总公司,不影响总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只需要还原注销当年分公司期初至注销时点利润表给总公司做汇算清缴使用即可。 未分配利润:如果分公司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在各分公司按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上交所得税后的利润分配,就是将税后利润分配给股东,不影响公司的相关税收。非居民纳税人分得的股息红利不涉及税收(自然人股东分得股息红利纳税20%)。如分支机构是非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处理上视同总公司的一个业务部门,是要将分支机构的未分配利润转到总公司帐上。如分支机构是独立核算单位的,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也是要将未分配利润转入总公司帐上。因为所得税对公司来说是一项支出,适用于收支两条线原则。 总公司: 账上的钱:在分公司将货币资金转回总公司时,总公司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未分配利润:总公司在接收分公司转回的未分配利润时,应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未分配利润”科目。
07/19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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