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就是我们公司员工社保公司和个人承担部分均由他承担。比如他实际到手工资5000。公司和个人承担部分社保合计1078.1+432.46=1510.56元,个税申报请问是填写5432.46还是6510.56。如果我填写5432.46的话实发工资和外账相符,填写6510.56的话和外账就正好相差公司部分的社保金额,就对不上数。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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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5 | 提问时间:07/17 10:20
在这种情况下,个税申报应填写员工的实际收入,即5000元。
虽然公司和个人承担的社保部分都由员工承担,但这部分金额并不计入员工的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时需要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等。这里的专项扣除通常指的是个人承担的符合规定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而公司承担的社保部分不应算作员工的收入,也不应在个税申报中体现。
如果填写6510.56元,就会导致多计算员工的应纳税所得额,不符合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规定。
07/17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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