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减值采用了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该债券的预期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此时处于第二阶段。
对于处于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计提损失准备前的金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虽然尚未实际发生信用减值,但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在计算摊余成本时,要减去计提的减值准备,即摊余成本=账面余额(计提损失准备前的金额)-计提的减值准备。
而在计算利息收入时,仍然使用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而不是用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这是因为此时还未真正发生信用减值,只是预期信用风险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