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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账的ERP系统,进项和销项税怎么处理。是否可以采购单先入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销售单入: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到月底按销售单结转销项税至“其他业务收入”,结转的成本对应的进项税金“其他业务支出”,实际交税的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是这样处理吗?
m43053118 | 提问时间:2024 07/05 09:17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公司内账中对于 ERP 系统里进项和销项税的处理方式,您所描述的不太准确和规范。 首先,内账的处理方式可以相对灵活,但也要遵循一定的逻辑和原则。 对于采购业务,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认证通过后,可以借记“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 - 进项税”。 对于销售业务,应贷记“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 - 销项税”。 但是,月底不能将销项税结转至“其他业务收入”,销项税是价外税,不参与企业利润的计算。 结转销售成本时,也不应将对应的进项税金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通常不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与企业的利润无关。 如果您想要反映增值税对企业资金流的影响,可以单独设置相关科目来记录增值税的缴纳和留抵情况。 例如,可以设置“增值税缴纳”科目来核算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金额。
2024 07/05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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