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与一家公司合作运营一个项目,对方出地,我们出钱投资建设 双方约写:投入运营后,招租入驻的商户入驻租赁合同与甲方签订,租金收入转入甲方公司账户,由甲方按税务要求开具提供租金发票,相应的税费在租金收入中扣除后甲方再支付对应的占比收益到乙方的公司账户。商铺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交纳。经营中损益情况均由乙方负责。对方是甲方,我方是乙方我不知道这样的操作我方拿到的收益算是投资收入吗?还是其他的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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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3 | 提问时间:2024 06/27 10:24
在这种合作模式下,您方(乙方)所获取的收益通常不被简单地认定为投资收入。
从会计和税务的角度来看,这种收益更倾向于被视为合作经营的分成收入。因为您不仅提供了资金进行投资建设,还负责了商铺运营过程中的其他费用以及经营中的损益。
这与单纯的投资收入有所不同,单纯的投资收入一般是基于投资本金而获取的固定或非固定的回报,不涉及对运营过程的深度参与和费用承担、损益负责。
2024 06/27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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