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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A市甲餐具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9月发生经济业务如下:    ●(1)销售一批自产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含税销售收入36 160元,包装费9 040元。   ● (2)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木制一次性筷子,支付不含税加工费8 000元,原材料成本20 000元。乙企业当月同类木制一次性筷子的零售价为56 500元。    ●(3)委托加工的筷子收回后将其简单打磨、包装后对外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 000元。   已知,木制一次性筷子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5%。   ●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计算甲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
84784992 | 提问时间:06/22 17:06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发给你
06/22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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