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某房产公司有一栋楼房要出售,要价200万,但是没有卖掉。张某看到后,认为这栋楼以后有升值潜力,想买下来,但是没有这么多钱,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他对房产公司的老板说,我先给你十万块钱,你把房子的销售权给我等到一年后我把这200万给你,如果一年后我没有给你200万,那么房子还是你的,而且十万块钱也是你的,老板一听也没有什么损失,反正房子现在也卖不掉,于是便同意了。一年后这栋房子的价格涨到了300万,张某将房子卖掉,给了老板200万,自己净赚了90万。
1.请用期权的原理解释这个案例?2.本案例中的期权费是多少?该期权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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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了啦 | 提问时间:2024 06/18 16:16
这个案例可以用期权的原理来解释。期权是一种金融衍生品,它给予持有人在未来以指定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标的资产的权利。在这个案例中,张某与房产公司签订的协议可以看作是一份期权合约。
根据期权的分类,张某的期权可以被归类为看涨期权。看涨期权是指期权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行权价格买入合约标的资产的期权合约。在这个案例中,张某支付了十万块钱作为期权费,获得了在一年后以两百万购买房产的权利。
在这个案例中,期权费是十万块钱。这是张某为了获得期权合约所支付的费用。
2024 06/18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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