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位于A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1月采购团队去B市考察并采购农产品,销售该原料生产的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现有以下相关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A:从一般纳税人乙公司采购,每吨含税价格10000元,可取得乙公司开具的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方案B:从小规模纳税人丙公司采购,每吨含税价格9000元,能取得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方案C:从丁农场采购,每吨含税价格为8000元,可取得丁农场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
任务要求:
1.明确购进农产品的进项税额相关的税法规定。
2.设计从不同供应商购进农产品选择的筹划思路。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74 | 提问时间:06/08 16:37
你好,同学
1.购进农产品时,如果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可以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照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购买方直接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农产品可以凭借农产品销售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进行抵扣
用于生产13%的产品可扣除1%,即按照10%抵扣进项税
06/08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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