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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A为销售方,B为购买方,A销售设备的同时赠配件,A、B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人,现在A销售给B公司设备已全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赠送给B公司的配件,A公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给到B公司。 现作为B公司,B公司收到A公司的设备专用发票已抵扣认证,B公司收到A公司的配件已办理入库,那如果B公司收到A公司普通发票,B公司不需要再支付A公司此部分配件款?应该如何账务处理?进营业外收入? B公司认为A公司购买设备赠送配件相当于买一赠一方式:根据文件依据: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不管如何分摊,销售总收入是不变的。B公司观点A公司不需要将配件款开具普通发票给B公司 A公司观点:购买设备赠送配件,类似于积分兑换商品,需要开具普通发票给B公司。
丫头片子-平安喜乐 | 提问时间:2024 05/31 12:04
小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配件,借库存商品,贷营业外收入,没开一个发票,就是赠送
2024 05/31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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