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23年12月份工资是24年1月份发放。23年汇算清缴,个税系统上1-12月工资是10万,也计提了,但是12月工资是24年1月发放的。导致23年1-12月应付职工薪酬借方发生额少了12月份,而多了22年12月份的。这个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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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6 | 提问时间:05/21 14:32
你好,这个借方金额只要汇算清缴之前发下去的都要算进去。在1月份发放的也没有关系,需要算。
05/21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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