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老板两个公司,为方便说明问题,简称A和B,A是外地的,B是本地公司。两个公司不是母子公司,各自独立。A公司几个员工到B公司上班,长期的。他们不想在B市交社保,还想在A市交,老板让他们的工资造在B公司,每个月B公司再把他们的工资金额转给A公司,由A公司给他们发。这样可以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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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m3202_230868 | 提问时间:2024 05/14 21:22
您好,这个是可以的,允许的
2024 05/14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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